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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穆棱市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12-06 09:01  政府办

穆政办规字〔2017〕16号   

 

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穆棱市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穆棱市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   

 

穆棱市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开发利用和依法保护工作,继续保持我市安全有序的矿业开发环境,坚决遏制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促进我市矿业经济的持续、稳步、健康发展,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行业治理与属地治理相结合、教育与打击相结合的原则,突出运用法律手段使市域内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得到及时查处、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从而消除因盗采矿产资源带来的安全隐患,全面做到监管到位。   

二、组织机构与任务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对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俭雄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孟颖侠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李强市国土局局长   

成员:王兆任市安监局负责人

鞠永禄市煤炭局局长   

杜玉豪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周伟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凤山市国土局副局长   

蓝非八面通镇镇长   

尹钢河西镇镇长   

佟海涛福禄乡乡长   

崔桂林马桥河镇党委书记   

金凤勇下城子镇镇长   

邢伟江兴源镇镇长   

汪金福穆棱镇镇长   

吕晓霞共和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监察局局长黄海涛兼任。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联动巡查组、联合办案组、填埋处理组、舆论宣传组。   

(一)联动巡查组   

(1)由国土局牵头,由八面通镇、河西镇及各相关部门配合抽调专门人员成立7个联合巡查小组,购买无人机,采取人机联合巡查的方式对重点煤区进行巡查。具体巡查路线如下:   

第1小组:更新、新兴、二战、二十八家子;

第2小组:狍子沟、莲河、岭西村;

第3小组:金光、金山、光义大队南山;

第4小组:杨火木沟、梨树交界;

第5小组:红星、二十七公里、双兴村南山;

第6小组:双兴村、三斜、五斜、养猪场、中兴石墨矿区;

第7小组:兴隆沟、嘎啦沟、鹿场。

(2)由除八面通镇、河西镇以外的6个乡镇负责,各乡镇固定专人分别成立1个巡查小组,对所辖区域内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巡查,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二)联合办案组   

巡查组发现案情时,由公安局牵头,国土局配合,实施联合办案,对发现非法采矿的,依法查封相关设备并没收采出的矿产品。由煤炭局和交警部门负责检查运煤车辆,凡不能说明煤炭合法来源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根据办案需要,由公安局负责在相应路口设置监控探头,为办案提供视频依据。   

(三)填埋处理组   

由国土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抽调专人对发现的非法黑煤井,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不同治理措施:一是炸毁井口。由国土局负责聘请有资质的爆破队伍,带着炸药和租用铲车,对非法小煤井逐个进行炸毁或填埋。二是填埋井口。由国土局负责对井口倒灌鸡粪后用铲车进行填埋。同时,在井口处设立警示牌,并将此处作为以后的重点巡查区域进行巡查。

(四)舆论宣传组  

做好舆论宣传和法制教育,增强群众守法意识。由市文广新局负责在穆棱电视台持续播放《穆棱市政府公告》及《穆棱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石墨、砂石、黄金资源的通告》。市国土局负责制做宣传单,由各乡镇负责进行发放,务必做到村民人手一份,影像资料存档。同时,由各乡镇负责,采取在各村屯主要地段及显要位置进行张贴公告,宣传车逐村宣传等方式,使广大村民清楚了解参与盗采矿产资源的危害及后果。   

三、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公安局、安监局、国土局、煤炭局、市场局、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周密组织部署,从严从重打击,全力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要把无证开采、私挖滥采作为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对在整治中发现的盗采行为,采取炸毁、捣毁开采设备、封填井口、对非法开采的井口填充处理,用多种方式对发现的非法盗采行为进行有效治理。   

对参与盗采的人员,由公安局依法依规从重进行处罚。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要集中力量,逐一核实,重点查处。   

(三)严明纪律,严查重处。要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非法违法开采现象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严肃追究其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对发现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隐瞒不报、有案不查、查处不力、幕后支持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坚决从严查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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