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
 
黑龙江省镈浩石墨有限责任公司石墨深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2017-07-10 08:39  穆棱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黑龙江省镈浩石墨有限责任公司石墨深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和概要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镈浩石墨有限责任公司石墨深加工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镈浩石墨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穆棱市河西镇光义村西侧2100m,黑龙江省镈浩石墨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①年产1万吨高纯球形石墨;②年产1万吨高纯可膨胀石墨;③年产1万吨高纯人工石墨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镈浩石墨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穆棱市河西镇光义村西侧2100m,黑龙江省镈浩石墨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245357717   

E-mail:zhangliming340@163.com   

三、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73号水资源国家工程中心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451-86286913   

E-mail:hanfubin@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   

具体工作内容为,环评机构接到环评委托书后组织环评课题组开展工作,首先进入拟建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确定环境问题及环境因子,确定环境保护目标;通过项目的工程分析和污染影响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子的筛选,确定源强;通过现状调查监测,进行大气、水、声、生态环境等现状评价;按照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和评价本项目建成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得出本项目是否可被环境接受的结论,同时开展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最后将上述内容编制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拟选厂址周边的居民、社会团体和地方政府部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通过信息公示,您对项目的情况了解多少?   

2、您认为项目建设的有益之处是什么?   

3、在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   

5、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   

6、如果您不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7、其他问题。   

六、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有效期限   

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以信件、电话、传真、E-mail的方式联系,联系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黑龙江省镈浩石墨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10日   

上一条:黑龙江穆棱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下一条:黑龙江穆棱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