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警通知》(应急预警〔2017〕2号)文件精神,为避免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市国土资源局在第一时间通知全市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责任人、村责任人和乡镇责任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对各隐患点的地质灾害防治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