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
 
关于印发对穆棱市已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残疾等级重新鉴定复核的通知
2017-07-17 13:38  政府办

穆政办规〔2017〕10号  

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对穆棱市已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残疾等级重新鉴定复核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市区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按照穆政办发〔2016〕66号文件《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促进惠残政策深入实施,保障残疾人补贴资金规范发放,市政府决定近日起对全市已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残疾等级重新鉴定复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新鉴定复核对象范围及时间  

已经申请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和其他需要复核的对象。  

核查时间:2017年7月至9月为集中核查时间段。  

二、工作要求  

(一)残疾人补贴对象重新鉴定复核按属地化管理,即由残疾人户口所在乡镇、社区进行组织。  

(二)实行残疾人实名制面对面鉴定复核,由指定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指定医生对领取补贴的残疾人进行残疾等级复核鉴定,残疾等级与本人所持有残疾人证标注不一致者,由市残联负责组织申报换发证件,不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清理。  

(三)残疾人经过鉴定复核并获得相应残疾等级,如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申报条件,可以由其所辖乡镇、街道负责初审并协助申报残疾人两项补贴,对不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申报条件的人员做好相应解释工作。  

(四)结合我市实际,成立穆棱市残疾人等级鉴定联合审查小组,由民政、残联、卫计、市人民医院、公安抽调专人组成,负责对残疾人残疾等级的监督、甄别工作。并将甄别结果予以公示。  

(五)领取两项补贴(或其中一项)的残疾人如未在2017年7月至9月进行残疾等级重新鉴定的,将停发其残疾人补贴。  

(六)自2017年7月1日起之后新申报两项补贴的残疾人,一律先复核再审批。具体流程是由残疾人所辖乡镇(或街道社区)受理申报,然后由残联等部门统一集中时间与残疾人面对面鉴定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流程  

(一)人员组织。由残疾人户口所在乡镇、街道组织,按照各乡镇街道集中重新鉴定复核日期安排做好人员组织。  

(二)受理。穆棱市残联接到乡镇、街道提供的重新鉴定人员名单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三)评定复核。指定机构对于申请重新鉴定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四)审核、批准。穆棱市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于近期内审核完毕。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对涉嫌违纪问题,移交纪委监察局调查处理。  

(五)残疾人证申请人或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变更申请人对评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十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市级残联申请重新评定,经地市级残联同意后到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如仍有异议,可向省级残联提出申请,由省级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定,该评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六)建立残疾人证动态核查机制。批准残联定期对残疾人证进行审验核查,并受理实名举报。残疾状况发生明显变化、与残疾人证内容不符的,批准残联可要求持证人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持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重新评定超过半年以上的,批准残联可对其残疾人证实施强制注销。  

四、核查工作人员组成及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穆棱市残疾人等级鉴定联合审查小组。  

组长:王俭雄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肖长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孟颖侠市公安局局长

薛守波市卫计局局长  

刘海波市民政局局长  

刘伟市残联理事长  

孙跃春市人民医院院长  

穆棱市残疾人等级鉴定联合审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主任由市残联理事长刘伟(兼任),副主任由市残联副理事长张晓芳(兼任)。成员:王玉晶、李政宏、白晶、苏红。联系人:李政宏,联系电话:8898506。  

穆棱市残疾人等级鉴定联合审查小组统筹组织市人民医院鉴定医生和相关部门参加,充分动员乡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力量,发挥乡镇(街道)残联和村(社区)残协的组织作用,与残疾人数据动态更新相结合,组织残疾人专职委员、民政助理员、村(社区)干部及社会工作者、残疾人亲属等,与  

残疾人面对面核查。市残疾人等级鉴定联合审查小组负责监督、甄别的审核工作,残联负责工作人员的对接、登记、组织鉴定复核及其他日常工作。  

五、宣传工作  

对申请和领取两项补贴人员残疾等级重新鉴定复核是促进残疾人补贴资金发放合理、科学、高效的有效途径。各街道(社区)、乡镇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重视和对广大残疾人的关爱帮助,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增进社会公众和广大残疾人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提高全社会对工作的关注,及时研判、正确应对相关舆情,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对房屋征收户涉及到的残疾人进行残疾等级复核鉴定参照此通知内容执行。  

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印发穆棱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政策的通知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