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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穆棱市河西镇自来水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7-01-23 13:28  政府办

穆政办规〔2017〕2号  

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制定穆棱市河西镇自来水收费标准

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穆棱市河西镇政府:  

为建立完善城市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提高居民节水意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制定穆棱市河西镇自来水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河西镇自来水价格分类  

河西镇自来水价格分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三类水价。  

二、河西镇自来水价格  

(一)居民用水价格  

第一阶梯:用水量在150立方米/年/户(含150立方米)以下的,价格按每立方米2.50元执行;  

第二阶梯:用水量在151—180立方米/年/户(含180立方米)之间的,价格按每立方米3.75元执行;  

第三阶梯:用水量在181立方米/年/户以上的,价格按每立方米7.50元执行。  

实施居民阶梯水价以居民家庭用户为单位(户均3人),以年度作为计量缴费周期(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整年度计量缴费周期)。对家庭人口数量较多的,要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经核实后,每增加1人,每人每月增加4立方米水量。  

(二)非居民用水价格  

非居民用水价格每立方米4.00元。  

(三)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每立方米5.00元。  

三、自来水价格征收范围  

穆棱市河西镇镇直范围内用水的单位和个人。  

四、相关要求  

(一)供水单位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阶梯水价落实到位。  

(二)供水单位要健全水费收取制度,做到明码标价,账务公开,实行收费公示,做到收费管理公开透明。  

(三)要根据河西镇镇直范围内居民生产、生活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供水时间,要逐步达到二十四小时全天供水。  

(四)要加强水费收入管理,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和挪用水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水价外加收任何名目的费用或擅自减免水费。  

(五)此文件自2017年2月1日起执行,原供水价格文件一律作废。  

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3日  

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3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印发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调整穆棱市八面通灌区农业水价征收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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